
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学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07年“十一”放假安排的通知》规定,我校2007年“十一”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7日。以及学工部《关于做好“十一”期间学生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2007年“十一”放假期间我院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班级应对学生进一步加强校纪校规教育,要求学生做好放假期间宿舍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切实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放假期间,凡学生因事须离开学校的,应向班主任登记备案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后,方可离校。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三、学生外出期间,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遭受人身意外伤害。遇到危急情况时积极寻求妥善处理办法,并通过有效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四、放假期间离校学生必须于10月7日晚上7点前返校,各班班主任定于10月7日晚7点清点学生人数并将情况汇总报学院学工办。
五、放假期间,各班班主任应保证联系畅通,如遇重大情况应及时向学工办及有关部门反映。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