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 考 简 介
1984年湖北省开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来,我校即被委任为财经专业主考学校。自1987年开始又承担了法律专业的主考任务。在湖北省自考委的领导和学校党政领导重视下,学校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育人为本、教考分离、严谨施教、强化管理,主动服务、质量第一”的办学指导思想,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努力完成各项自学考试工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事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十多年来,我校主考了会计、工经、商经、税收、价格、计算机信息管理、经济法学、律师、监所管理、国际经济法、刑事侦察、治安管理等20多个的长线、系统开考专、本科专业和国际商务、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证券与期货、法学等四十多个短线专业的主考任务。受西藏、广东、海南等省区委托担任了会计、税收、金融和财政专业的主考学校。无论是短线或长线(系统开考),无论是省内还是省外,我校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主考,那就是同等学历普通高校生所应该达到的要求;坚持一个“原则”主考,那就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一个“态度”主考,那就是全心全意为考生报务的态度。
在十多年的主考工作中,我校以科学的开考计划、认真严谨的命题、全面的服务、公正的评卷和毕业审核受到广大考生和委托单位及用人单位的信赖和称赞。1984到2000年,十六年的主考时间内,我校成功的为社会培养出了近50000名合格毕业生,为我国经济建设,特别是中南地区(包括深圳、广东、海南等省区)的经济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为自学考试的发展壮大做出了突出贡献。
在全国、省内自考系统历次评比中,我校自考工作都受到表彰,自考办三次获省自考先进集体荣誉,一次获教育部自考先进集体称号;自考办有10多人次获省自学考试先进个人荣誉,二人获教育部先进个人称号。